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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在历届各级领导班子、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在教学体制改革、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规范与教学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深入贯彻《关于切实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南艺委发[2008]21号)和第八次党代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经过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就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本科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于切实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着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高素质艺术人才。合理规划办学规模,科学安排学科布局,注重内涵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更加专注的精力,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投入,更加严格的管理,进一步切实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完善教学管理体系。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认识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本科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的理念。各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教学管理体系,构建起学校、二级学院、系(教研室、工作室)三级齐抓共管的本科教学管理体制,规范各类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促使管理人员集中精力投入管理和服务工作。当前,尤其要加强基层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要按照《南京艺术学院系(教研室、工作室)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的要求,明确本单位系(教研室、工作室)主任的权利与岗位职责范围,建立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系(教研室、工作室)主任绩效考核机制。
三、深化学分制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各类高素质艺术人才培养的完善机制。要认真总结学分制改革的宝贵经验,切实调整和优化学分制运行模式,使之更加符合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更加符合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需要。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制定相关政策,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就读我校。以实施本科特优生选拔培养工作和获取研究生推免权工作为契机,试行本科生导师制,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形成能有效选拔、培养和推出拔尖人才的新机制。推进教考分离改革,建设相关课程的标准化试题库,运用试题库不定期对全校课程教学状况进行抽查。
在学分制教学改革中,出台《南京艺术学院关于实施学分绩点与学分绩点排名的办法》,在全校全面推行学分绩点制改革,教务处负责提供全校学生的总平均学分绩点、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专业主课平均学分绩点等数据。平均学分绩点与学位授予、优秀毕业生选拔、免试研究生推荐、奖学金评定等直接挂钩。各二级学院须根据本单位学科与专业特点,结合学校制定的《学分绩点制实施细则》,认真梳理并确定各专业主干课程,拟订本单位专业排名制实施办法。学工处(部)负责的奖学金评定条例要与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情况挂钩。
四、切实梳理专业(方向)设置,优化专业与课程体系。以内涵建设为重心,在2006年全校专业(方向)整合后形成的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切实梳理和规范专业(方向)设置。在科学设置、专家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适时增设顺应新时期需求的新学科、新专业(方向),对新专业(方向)的建设予以积极扶持,力求稳步拓展,保证质量。要有效避免专业(方向)重复设置、低水平复制和随意设置的现象。各二级学院要在学分制管理体制下,认真研究课程设置的科学性,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各类课程的目标和计划,进一步完善各课程教学大纲,使其内涵更加科学,目标更加务实,体系更加合理。
进一步加强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等的建设,要改变重申报、轻管理的状况,加强各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学校和各二级学院要在政策倾斜、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等方面对涉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五、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实践育人的意识,区别不同学科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合理制定本单位实践教学方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要切实加强实验、实习、艺术与社会实践、毕业创作(设计、演出、汇报)、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保障各环节的时间和效果。要发挥综合艺术院校的优势,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选题研究。要让学生通过参与教师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各级相关项目或自主确定选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全面提高实践应用与创新开拓能力。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不断拓展校际之间、校企之间的合作,加强各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室建设。
六、鼓励开展教研活动,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学校鼓励教师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鼓励教师申报各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科研创作并重的的学术风气,鼓励从事理论型教学的教师积极撰写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从事技能型教学的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艺术创作与展演活动,相关艺术创作与展演的成果与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科研项目具有同等价值,在今后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和各种评审中将占有一定的比重。
七、规范教学工作制度,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学校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学生开设一门课程。进一步规范新教师岗前培训,鼓励广大教师在岗学习培训,并出台统一管理制度。强化师德教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学术水平。所有新进青年教师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课竞赛,表演类专业的教师要举办年度音乐会。建立学生评教、专家评教、领导评教相结合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提高评教结果在教师考核、职称评定和各种评审工作中的权重比例。修订《南京艺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条例》并严格执行,各相关二级学院领导对于构成较大、重大教学事故受到纪律处分的教师要进行诫勉谈话。对优秀教师要予以大力表彰,设立“本科教学名师奖”、“本科优秀教学奖”等奖项,通过评选,表彰奖励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奖罚分明的导向和原则。
八、大力推进学风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要营造体现和谐主题、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以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自强不息、诚实守信、勇于探索、创新开拓的精神,进一步造就既严谨又活跃的学术风气。大力倡导学生专注学业,勤奋刻苦;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学风和师德教风。要坚持依法治教,严明学习纪律,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严格评分标准。
各单位学生辅导员要把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与关心学生的学习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我校学分制改革的各种规章制度;经常深入课堂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与有关部门一道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对迟到、旷课的学生要及时提出告诫;加强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对学生的课程修读状况要建立实时监控的机制;针对当前学生考试违规现象较多的情况,各单位领导和辅导员要加强教育与管理,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九、扩大内外交流,促进教育合作。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吸收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推动与国内外知名艺术大学多种形式的实质性合作。建立和完善聘请校外专家参与学校教学工作的服务和管理模式,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提高引进智力资源的层次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开展各种形式的课程交流,采取“同一课题、同一课时、同一年级、同一要求”等多种形式,使我们的课程更具开放性和包容性,更好地吸收和借鉴国内外艺术教育前沿成果和成功经验。
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教学建设运行。尽力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切实把教学工作作为经费投入的重点,学校学费收入中用于本专科教学业务费的支出不得低于30%,用以保障教学业务、教学仪器设备、教学交流、教学管理等相关开支,适当增加学生参与艺术与社会实践的经费资助标准。
《关于切实加强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是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各方面的智慧的基础上产生的,凝聚了全校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汗水,若干意见的出台是我校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必然需要,对全校今后的教学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希望各教学单位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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